特药药店申报基本条件 (药店特药申请)

admin 2024-12-23 47 0
特药药店申报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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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药药店申报基本条件

1、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一、申请资格:药店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药店工商、税务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药店办理医保刷卡申请表,医保账号。

二、申请条件:(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和《营业执照》;(二)正常经营1年以上;(三)严格执行国家、省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四)药品经营场所80平方米以上(不含办公、仓库等附属用房);具有24小时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能力;(五)经营药品品种(不包括中药饮片)不少于1000种(商品名),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不低于药品经营品种的80%;药品要按规定分类摆放,并有明显提示;处方药、非处方药、非药品必须分柜、分区摆放;不得在店堂内经营药品之外的食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保范围的其他物品;(六)经营药品必须有按GSP要求进行计算机管理的“进、销、存”台帐;并根据医保经办机构检查需要,及时提供“进、销、存”台账;(七)配备1名以上执业药师或药师(不得兼职或挂名),保证营业时间内不少于1名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

其他药品从业人员需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每年)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八)严格遵守《劳动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制度的执行和检查工作;(九)申请定点前12个月内未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等部门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开药品零售企业主要要在三个方面符合规定条件:人员、硬件和软件。

人员:要有药学方面的专业人员,具体条件要看拟开的药店是处于县城以上的区域还是在乡镇或村,区域不同条件可能不一样,这要看所在地省级药监局的具体规定:解释:要有一名药学技术人员,要求在县级以上地区的为执业药师资格,在县级以下可以为从业药师和中专以上药学及相关专业毕业,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

在各省,可能还有一些区别。

硬件:必须有固定的药品经营场所,它要能符合贮存药品、不影响药品质量、有利开展药品经营活动的总体条件,处于不同区域场所的面积要求可能不一样;解释:一般面积为县级以上8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

县以下原则上为40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仓库为20平米,但在去年国家局对农村药店的营业场所有有所放松,要求20平米以上,可以满足相地经营要求的即可。

软件:必须制定有符合规定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具体要求主要参照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条款,并能认真执行这些工作制剂,要做到有据或可查(即执行制度要有记录)。

1、选择经营场地,选择合适的经营场地并具有该场地的房产证或经租赁所登记的租赁合同书;2、办理营业执照,到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营业执照时,需带场所证明、身份证等材料;3、刻章,公章审批通过后到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制作公章、财务章等;4、立基本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公章等,到银行办理公司的基本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 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二)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三)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健康管理咨询公司注册条件

法律分析: 注册健康管理公司的基本流程1、公司名称:确定在公司注册的行业、注册地、法人股东信息;2、名称批准通知书、经营范围、注册资金、股东法人出资比例、股东法人监事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册地房产证复印件和地址证明;3、材料:提交企业设立申请书、章程、信息补充登记书、出资法人、股东、监事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地址证明。

提交材料完成通知并在取得执照之日办理4、印鉴: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视情况有当天,有次日(印鉴、财务印、法人人名印、合同印、收据印);5、银行开户:向银行申报后,取得开户许可证,取得开户许可证方可使用。

因开户银行而异。

提供印鉴、财务印鉴、法人人名印鉴、营业执照正副本、不动产证明书6、地方税报道:章程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地方税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验资报告、租赁合同复印件、企业开业通知书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衍生问题: 健康管理中心的意义是什么?健康管理中心作为最具活力的健康服务模式,受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越来越深入人心,被主流社会认可和接受,越来越受到管理中心、保险公司、健康产品制造商等上下游的关注,逐渐融合,成为完整的产业链和运气。

健康管理行业已经成为国内继IT行业之后新的增长点。

中华国际健康养生协会入会条件

中华国际健康养生协会的入会条件如下:1. 必须是在中国合法注册的团体或个人。

2. 必须遵守中华国际健康养生协会的章程。

3. 必须热爱健康养生事业。

4. 必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公信力。

以上就是加入中华国际健康养生协会的基本条件,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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