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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示范的先进制造企业归谁拨付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促进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做好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认定工作,鼓励工业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产业技术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是指工业主要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
第三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统筹规划,合理配置资源,规范、有序推进。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部负责示范企业认定的相关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示范企业的申报工作,并做好对示范企业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认定第五条示范企业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
第六条申报示范企业的基本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二)在国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
华勤集团通力轮胎有限公司荣获山东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期公布了2022年山东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华勤集团通力轮胎有限公司等103家企业成功入选。
这些企业在科技创新、产业化成果、关键技术掌握等方面表现突出,成为山东省科技研发和创新发展的典范。
山东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评选由省工信厅组织,旨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树立一批具备强劲技术创新能力和突出产业化成果的领军企业。
华勤集团通力轮胎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将科技创新放在首位,构建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
公司与包括青岛科技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在内的多家知名科研机构建立了深入合作,获得了多项科技成果。
通力轮胎荣获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还获得了多项企业技术创新优秀成果奖、优秀新产品奖、优秀论文奖,共取得83项国家专利和45项软件著作权,发表了十多篇科技论文。
公司在技术创新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并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和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为推动自主轮胎品牌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根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是指在工业主要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强、创新业绩显著,并具备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
新认定的山东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将更广泛地开展创新活动,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山东省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条件
根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申报示范企业的基本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二)在国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三)已认定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四)技术创新成果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五)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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