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汽车增量指标 (深圳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官网)

admin 2024-12-01 3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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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汽车增量指标

有关深圳小汽车增量指标的查看,我们可以登陆深圳小汽车增量管控信息管理系统(),并在其首页的查看页面开展登陆查看。

与此同时每一期的一般汽车增量指标摇号结果都是会在平台完成公示公告。

深圳小汽车增量指标 (深圳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官网)

有关深圳个人申请办理汽车增量指标的标准

依据《深圳小汽车增量管控管理方法实施办法》(去深交规〔2018〕2号)的要求,2年内_有产生贷款逾期未应用以摇号申请方法获得的增量指标的个人行为,且与此同时合乎下列情况的本人,能够申请办理增量指标:

(一)居所在本市,包含以下情况:

1.本市户口工作人员;

2.持本市合理的暂住证,且已近期持续2年之上在本市交纳(没有补交)基本上医保的非本市户口工作人员;

3.驻深军队(含武装警察军队)现役军官;

4.持合理身份证件,近2年内每一年在本市总计定居9个月之上的港澳住户、侨民,在本市申请办理签证或工作批准持续满2年且每一年在本市总计定居9个月之上的台湾住户,及其在本市办理出国签证或工作批准持续满2年且每一年在本市总计定居9个月之上的老外。

(二)拥有合理的准驾为C类或左右的车辆驾照。

(三)名下_有在本市登记的汽车,或名下汽车在本市所有登记为销户,或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一切正常登记的汽车且在2014年12月29日18时以前失窃抢,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满6个月仍未讨回并已在交通警察单位车子智能管理系统登记为“失窃抢”情况的。

(四)名下未拥有合理的指标值或不具备升级指标值申请办理资质。

有关深圳企业申请办理汽车增量指标的标准

登记详细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内的企业,2年内_有产生贷款逾期未应用以摇号申请方法获得的增量指标的个人行为,而且合乎下列标准之一的,能够申请办理增量指标:

(一)公司具备合理的企业营业执照、机构组织机构代码书和税收登记资格证书,缴税情况一切正常,上一本年度(申请注册_间没满一年的自注_生效日至申请办理前一个月)向本市税收单位具体交纳税金总金额三万元左右的。

(二)公司向本市税收单位具体交纳税金总金额不符第(一)项要求的,上一本年度在本市总计进行投资总额五千万元之上。

(三)公司向本市税收单位具体交纳税金总金额不符第(一)项要求的,当初开工建设项目投资已签署投资协议书、新项目办理手续完善,投资总额两亿元之上。

(四)社团组织、其他组织具备合理的机构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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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查询深圳小汽车摇号结果进度

深圳市每年都有多次小汽车摇号,这对于想要购买车辆的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由于摇号的人数众多,查询摇号结果进度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

下面是一些简单的方法,可以帮助你查询深圳小汽车摇号结果进度。

方法一:通过官方网站查询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每次摇号之后都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摇号结果进度,你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查询:1. 打开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

2. 点击网站顶部的“交通服务”菜单。

3. 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小客车指标管理”。

4. 在新页面中选择“小客车指标摇号结果查询”。

5. 输入自己的车牌号码或身份证号码,查询自己的摇号结果。

方法二:通过手机APP查询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还开发了手机APP,可以直接通过手机查询摇号结果进度。

具体步骤如下:1. 在手机应用商店中搜索“深圳交委”。

2. 下载并安装该应用程序。

3. 打开应用程序并选择“小客车指标管理”。

4. 在新页面中选择“小客车指标摇号结果查询”。

5. 输入自己的车牌号码或身份证号码,查询自己的摇号结果。

方法三:通过短信查询如果你没有手机或者不会使用手机APP,还可以通过短信查询摇号结果进度。

具体步骤如下:1. 打开手机短信应用程序。

2. 在短信内容中输入“深圳指标+身份证号码”,例如“深圳指标”。

3. 发送短信到。

4. 等待短信回复,即可查询自己的摇号结果。

通过以上三种方法,你可以方便快捷地查询深圳小汽车摇号结果进度,从而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购车计划。

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入口:http://xqctk.sztb.gov.cn/

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入口: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实现小汽车数量有序增长,缓解交通拥堵,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小汽车实行增量调控和指标管理。

单位或者个人新增、更新小汽车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小汽车指标。

第三条 小汽车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

增量指标通过摇号和竞价方式取得;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按规定申领取得。

第四条 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小汽车增量调控的统筹协调工作。

市小汽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受理指标申请、归集资格审核结果、组织指标配置、出具指标证明文件等工作。

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的配置额度为10万个,其中以摇号方式配置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为2万个,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为4万个,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为4万个。

每个周期额度按月分配,并不得跨周期配置。

增量指标的配置额度、比例和方式需要调整的,由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人居环境、公安交警等部门,根据道路承载能力、大气环境保护需要等情况制订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六条 单位或个人申请取得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的条件、情形,由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规定。

第七条 单位或者个人购买小汽车后,应当凭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缴纳车辆购置税,持购置税完税证明和其他材料到本市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单位或个人办理转移、变更等登记业务的,应当提交指标证明文件和有关材料。

第八条 小汽车指标不得转让,有效期为6个月。

第九条 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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