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辽宁省母婴保健条例 2004 的决定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

admin 2024-12-14 43 0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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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母婴保健条例》的决定(2004)

一、第七条修改为:“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业务前,医疗机构应当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其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进行审查。

符合条件和标准的,经许可后方可进行。

”二、第九条修改为:“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经市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三、第十六条修改为:“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

医学上确实需要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的,必须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

”四、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分管范围内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五、第二十五条修改为:“托幼园所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建立健全预防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等各项卫生保健制度。

直接从事看护婴幼儿职业的人员,必须每年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检查身体,取得《健康证明书》。

”六、第四十二条修改为:“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托幼园所,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视情节处以200元至1000元罚款:(一)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的;(二)招收儿童入园入托,未按规定查验其《健康证明》、《儿童保健手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三)直接从事看护婴幼儿职业的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书》的。

对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而开办托幼园所的,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应当通知教育行政部门。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辽宁省母婴保健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试管婴儿能决定性别吗

试管婴儿决定性别在技术上是可行的。

人类的性别由染色体决定,男性染色体是46XY,女性染色体是46XX,精卵结合的一刹那已经决定了胚胎的性别。

如果是含有Y染色体的精子和卵子结合,则是一个男性胚胎。

如果是含有X染色体的精子和卵子结合,则是一个女性胚胎。

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简称PGD,可以在胚胎植入母体子宫前,通过胚胎活检、遗传学检测来鉴别胚胎的性别,从而选择移植男性或女性胚胎。

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32条规定,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但医学上确有需要的除外。

另外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为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和管理,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其中第17条明确规定,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不得进行性别选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外医疗目的的性别鉴定在一定范围内是国家法律允许的,仅限于一些与性别相关的遗传性疾病,如X连锁隐性遗传病。

对于这类遗传性疾病携带致病基因的女性,一般是无症状携带者,而男性会发病。

在基因诊断不明或者技术条件不允许时,可以进行选择生育女孩,而避免疾病的发生。

又如X连锁显性遗传病,对于男方患有X连锁显性遗传病者,可以通过第三代试管PGD选择生育男孩,从而阻断致病基因在家族中的传递。

再如Y染色体连锁遗传病,对于Y染色体连锁的遗传性疾病,只会遗传给男性后代,可以选择生育女性,避免疾病传递给后代。

综上所述,试管婴儿技术确实可以做到性别选择,但是在我国受到法律限制,需要符合严格的适应症才能实施PGD及第三代试管选择性别,从而减少遗传疾病的发生。

切勿盲目的相信市面上类似于包生龙凤胎不中退款的商业噱头,以免造成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损失。

执业医师违法从事胎儿性别鉴定怎么处理

胎儿性别鉴定是指利用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聚合酶链式反应技术,荧光定量分析技术等,经过多重离心分离dna染色体,检测血液样品中是否存在Y染色体,以确定胎儿性别。

网友咨询:执业医师违法从事胎儿性别鉴定怎么处理?律师解答: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但医学上确有需要的除外。

对怀疑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需要进行性别鉴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鉴定。

实施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应当由医疗卫生机构组织3名以上具有临床经验和医学遗传学知识,并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集体审核。

经诊断,确需人工终止妊娠的,应当出具医学诊断报告,并由医疗卫生机构通报当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违反规定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医疗、保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两次以上的或者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并由原发证机关撤销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或者医师执业证书。

律师补充:对患严重疾病或者接触致畸物质,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可能严重影响孕妇健康和胎儿正常发育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予以医学指导。

医师发现或者怀疑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育龄夫妻,应当提出医学意见。

育龄夫妻应当根据医师的医学意见采取相应的措施。

育龄夫妻可以选择避孕、节育、不孕等相应的医学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七条 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违反本法规定,出具有关虚假医学证明或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由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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